发布时间:2025-01-14 13:05 作者:豆苗儿 浏览次数:次
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议进行财产分配.
如果双方协议不成,那么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例如,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建议
协商一致:尽可能在离婚前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消耗。
咨询律师:在协议过程中,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收集证据:在分割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特别是关于财产来源和双方贡献的证据,以便在诉讼中争取更多权益。
这些原则为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法律依据,具体案件的处理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